各学院: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能及时、完整收集归档,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集内容及范围
各学院在审核评估中形成的自评报告、PPT汇报材料、宣传册子(视频)、支撑材料目录以及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二、收集归档时间及要求
1、收集归档的自评报告、PPT汇报材料(视频)、相关宣传资料必须是原件,支撑材料目录(电子文档)。各学院准备的其他支撑材料不需要移交档案馆集中保存,请各学院自行妥善保存。
2、各学院的材料员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到档案馆。联系人:谭燕萍,3260213
附:2016年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材料移交目录
广西民族大学评估办、档案馆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