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13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召开2016年驻邕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函》精神,依照“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校内公示、主管部门认可”程序,对参加申请求职补贴的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我校共有兰宇同学等107名(名单附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13日—5月17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对初审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校学工处反映。联系电话:3265996,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
广西民族大学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