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结合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毕业生户口托管及迁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5月17日至18日,保卫处在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留校托管(毕业生申请户口留校托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此期间未能按时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请于6月5日前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二)户口在校且未将户口留校托管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户口异动情况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表》,填写表格时请留意填表说明),各学院收集汇总《情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6月5日前将纸质版送至保卫处户籍室,电子版通过校园OA系统报送,收件人:莫雪梅。保卫处将根据《情况表》和《就业报到证》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外校专升本(或升读研)且户口从原学校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如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的,请于6月5日前将从生源地迁往原学校读书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四)为不影响毕业生户口托管和迁移工作的正常开展,之前从保卫处户籍室借用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尚未归还的毕业生,请于5月20日前将该表归还到保卫处户籍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户籍室莫老师,联系电话3260124。
附件:⒈毕业生申请户口留校托管须知
⒉毕业生户口异动情况表
⒊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户口托管协议书(要求A4纸双面印发给毕业生填写)
⒋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保卫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