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广西民族大学八坡部分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民大【2010】179号)文件精神,现将八坡部分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中按相关政策要求将非还建住房申购材料补充齐全的第八批共10户家庭(未达标户)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区直房改办反映。
联系电话:5702232、5702219
附件:1.《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资格的公示》的文件
2.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职工公示名单
房改办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