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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出售校内剩余可售房源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8:25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缓解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学校决定将空置可出售房源9套(120-140平方米8套,100平方米1套)公开出售给校内教职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出售对象

1.在职在编和离退休教职工,以自住为目的;

2.无房职工家庭,指未购买过房改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家庭;

3.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家庭,指购买过房改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其(夫妻双方)现有级别、职称较高的一方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一般干部职工和科级干部7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和中级职称者90平米房,厅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者120平方米),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家庭,在退出原住房后,可申请参加。

二、房源分配及选房排序

按照《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售房价格

1.八坡职工住宅小区1#-3#危旧房改造项目购房暂按3200元/㎡收取,根据工程进度按学校规定分期交款,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实际造价多还少补。凡逾期不交款或不足额交款者视为放弃参加建房资格。

2.五坡集资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精神,新购全额集资房的价格在当年购房成本价的基础上,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和超标价格。5坡28栋暂按1800元/㎡收取,凡逾期不交款或不足额交款者视为放弃参加资格。

(四)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起至9日止。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广西民族大学八坡危旧房改造项目及五坡集资房报名表》盖章后统一交到住房办505室,OA发至韦岱均老师。

(五)拟定于12月下旬安排选房,教职工选房确认后需在两周内交纳30%购房首付款,逾期未交足首付款的,按自动放弃购房处理。

附件:1.出售房源情况表

2.广西民族大学八坡危旧房改造项目及五坡集资房报名表

住 房 办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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