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依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学校同意参加2017年继续教育计划的教职工。
2.作为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访问期限及资助办法
1.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期限为一学年(2017年9月到2018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
2.获得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三.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报送《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其中推荐表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纸介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教务处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OA唐冬琳。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326023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