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字〔2016〕4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一名我校自治区教育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
(四)敬业勤奋,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受到教职工群众拥护。
(六)具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七)少数民族,普通专任教师。
二、此次推荐实行预报办法,由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要求把推荐人选报校工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条件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由校工会上报自治区教育工会。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工会的通知要求执行,如条件不够可以不推荐。
三、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12:00前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可在gxjygh2009@sina.com下载,密码666666)打印各一式两份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传给李斯琴,联系电话:0771—3260107。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字〔2016〕42号)
2.关于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的说明
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