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是2015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通过的第六批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之一,依托于广西民族大学,对社会开放。为进一步推进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2016年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课题10项,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情况及招标课题指南
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2016年度拟立项资助9项,分为重点人才科研项目、一般人才科研项目和青年人才科研项目三类,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共计16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启动经费按70%拨付,预留经费30%。
(一)重点人才科研项目课题
重点人才科研项目课题资助2项,每项资助3万元,共6万元。最终成果要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广西民族大学认定B级以上期刊),并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课题申报领域如下:
1.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资助1项);
2.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和数据挖掘(资助1项)。
(二)一般人才科研项目课题
一般人才科研项目课题资助3项,每项资助2万元,共6万元。最终成果要求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获得厅级以上课题1项。课题申报领域如下:
1.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资助1项);
2.广西与东南亚经贸研究(资助1项);
3.广西与东南亚民族教育研究(资助1项)。
(三)青年人才科研项目课题
青年人才科研项目课题资助4项,每项资助1万元,共4万元。最终成果要求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课题申报领域如下:
1.广西人口与城镇化建设研究(资助2项);
2.广西与东南亚经贸研究(资助2项)。
(四)其他说明
1.申请者可根据以上课题指南自拟题目。
2.以上课题当年立项,须尽快使用经费,但允许经费使用至项目完成。项目一般以两年时间为限。
3.以上课题当年立项,但研究成果难以很快发表,允许在规定年限内以稿件正式录用通知单并附打印稿形式结题。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原来已有我校相关中心或基地科研立项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2.已获得资助过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
3.招标课题申请应符合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发布的招标课题指南的资助范围。
4.由人才小高地资助的所有课题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应明确注明“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资助”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题。人才小高地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其著作权由资助者和作者双方共同享有。
5.申请人需要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使用A4纸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申请书填写完毕,请将纸质文档送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无电子文档视为无效申报)。
通信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302室;邮编:530006。
收信人:滕兰花(收)
联系人:滕兰花;联系电话:(0771)3265433
电子邮箱:mulanhua0424@126.com。
6.申报截止时间。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2016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地点及最终结果发布
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2016年度招标课题的评审时间为2016年7月,所有项目均由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课题立项结果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网站以及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网站(http://msy.gxun.edu.cn/)公布,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向申报者发出《立项通知书》。
附件: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2016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
广西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人才小高地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