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认定的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依托于广西民族大学,对社会开放。
为了在新形势下继续有力推进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心2016年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课题共26项,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情况及招标课题指南
中心2016年度拟立项资助课题项目26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学生创新项目四类。其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面向民族学学科群的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标;学生创新项目面向在校研究生公开招标。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共计30万元。每项课题启动经费按70%拨付,预留经费30%。
(一)重点项目
1.资助项目及成果要求。招标重点项目1项(期限2年),每项资助6万元,要求完成(正式出版或正式提交)学术专著1部,并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2.课题申报领域。课题项目必须以“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为主题,题目自拟。
(二)一般项目
1.资助项目及成果要求。招标一般项目3项(期限2年),每项资助3万元,要求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提交调研报告1份。
2.课题申报领域。课题项目必须以“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为主题,题目自拟。
(三)青年项目
1.资助项目及成果要求。招标青年项目12项(期限1年),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同时提交一份田野调查报告。
2.课题申报领域。课题项目必须以“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为主题,题目自拟。
(四)学生创新项目
1.资助项目及成果要求。为继续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以及田野调查能力的训练,激励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中心将设学生创新项目10项(限期1年 ),每项资助3000元,要求提交一份田野调查报告(允许以硕士、博士毕业论文形式提交)。
2.课题申报领域。学生创新项目必须以“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为主题,题目自拟。
(五)其他说明
1.以上课题当年立项,须尽快使用经费,但允许经费使用至规定年限。
2.以上课题当年立项,但研究成果难以很快发表,允许在规定年限内以稿件正式录用通知书并附打印文稿形式结题。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2.已获得资助过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已有我校相关中心或基地科研立项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3.由中心资助的所有课题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应明确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题。中心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其著作权由资助者和作者双方共同享有。
5.申请人需要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使用A3纸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申请书填写完毕,请将纸质文档送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无电子文档视为无效申报)。
通信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302室;邮编:530006。
收信人:滕兰花(收)
联系人: 滕兰花 ;联系电话:(0771)3265433
电子邮箱:mulanhua0424@126.com。
6.申报截止时间。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寄送件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地点及最终结果发布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2016年度招标课题的评审时间为2016年 7月,所有项目均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课题立项结果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xun.edu.cn/)和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网站(http://msy.gxun.edu.cn/)公布,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中心向申报者发出《立项通知书》。
附件: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2016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