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民大首页
微博    微信  
投稿热线:news.gxun.edu.cn
民大要闻更多 >>
2017年区驻邕高校教职工自行车比赛在我...
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座谈会召开
我校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
纪念建团95周年暨2017年“五四”颁奖大...
我校统一战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
朱华书记参加五四青年节座谈会 与青年师...
谢尚果校长“五四”寄语青年学生:勤于...
“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 普及网贷...
广西青年共话税收幸福指数分享会在我校举行
广西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成立
媒体关注更多 >>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央视网】习近平和青年在一起
【广西日报】以生态伦理观推进精准扶贫
【广西日报】广西民大举办师生座谈会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环球时报】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光明网】广西教育系统:不折不扣将习...
【广西新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
心怀目标,脚步未停——访国家奖学金获...
坚定中国自信,迈向伟大复兴——党的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
刘云山在同部分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座谈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习近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不定指标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民大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5年09月28日 17:43    浏览次数:

学校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丰富学校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加强相互交流与联系,展现教职工的精神风貌,根据校工会2015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工作安排,现决定举办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非音乐专业教职工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安排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

预赛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2:30-5:30

地点:学校东校区大礼堂

决赛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晚7:30-9:30

地点:学校东校区大礼堂

三、比赛规则

1.选唱歌曲内容形象鲜明、积极向上,要求紧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主题;

2.演唱歌手唱法不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戏曲唱法等各种唱法均可报名参赛。

3.演唱歌手需提前将演唱伴奏带交给主办单位,并作清晰、准确的标记;

4.歌手表演自然得体,台风朴素大方,决赛原则上要求正装并化妆参赛;

5.大赛评委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专业人士(7人)担任,公平、公正、公开;

6.评委对每一位歌手的演唱给予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歌手的最终得分。

四、比赛办法

大奖赛采取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预赛前十八名进入决赛。决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五名,获一、二、三等奖者授予“教职工十佳歌手”称号。另设优秀奖八名、单位组织奖三个。

五、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一)个人奖

1.歌曲内容2分

2.音质音色2分

3.演唱技巧2分

4.仪表仪态2分

5.综合印象(情绪饱满,具备较好的舞台表现力)2分

(二)组织奖

(1)凡参加初赛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工会加2分;

(2)凡进入决赛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单位加8分;

(3)获得一等奖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单位加6分;获得二等奖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单位加4分;获得三等奖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单位加3分;获得优秀奖的教工,每人(组)次为所属相应单位加1分;得分累积相加,从高到低,前三位为优秀组织奖获得者。

六、参赛要求

1.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选送参赛教师不超过3人。

2.预赛阶段:每人演唱一首歌曲的完整一段,歌曲类型不限,使用伴奏带,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唱顺序抽签决定;决赛阶段:每人演唱完整一首歌曲,使用伴奏带。演唱顺序抽签决定。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场原唱,不可录音,伴奏带、乐器、乐手、服装、道具等自备。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有意参赛的教职工名单汇总,在报名期间内填写《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表格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文档OA发送至李斯琴邮箱。

3.具体活动安排:

(1)参赛选手于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3时进行抽签决定预赛顺序,同时将将演唱伴奏带交给主办单位。抽签地点:校工会会议室

(2)进入决赛的选手于10月26日下午3时进行抽签决定决赛顺序。抽签地点:校工会会议室

(3)进入决赛的选手于10月31日下午3时到比赛现场试音、走场,并统一交光碟。

八、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活动承办单位:校团委

协办单位:校学生会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

校工会

2015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加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