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民大[2010]21号),现将2016年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原则
教师继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利于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形成合理梯队,优先满足重点建设学科和课程及新办、特色专业师资培养的需要。
二、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一)国内进修
1.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做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需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满三年(含三年),原则上应该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讲师职务三年以上(含三年)。
2.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报考时,需入校工作满二年以上(含二年),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所报考专业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3.做博士后研究:获得博士学位后入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做博士后研究的方向须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国外进修
主要是指到国外攻读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做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及课程进修。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师资培训规划和《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民大[2010]21号),结合教师本人申请,统筹安排,制订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计划表》及《教师继续教育申请表》一同报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教务处203)。其中《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计划表》各单位填好后请将电子版发EMAIL至46707492@qq.com。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计划表
2.教师继续教育申请表
联系电话:3260232 联系人:赵老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