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校申报工作现开始启动,为了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者遵照执行。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科研工作领导要积极组织发动和策划,合理选择项目的申报类别,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的申报工作。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中,各单位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认真总结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本单位2010年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 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研究方向的项目在选择项目申报类别时,应统筹考虑,合理选择不同的申报项目类别,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二、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和文件
1.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4.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相关信息和文件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三、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201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请特别关注以下各类可申报的项目类别: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4. 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四、 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承担各类项目数量不限。
5.在研项目查重方法:登陆http://www.nsfc.gov.cn网页→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项目检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
五、 申请科学基金要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以申报日(2011年3月20日)信息为准;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要客观、准确地评述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贡献,并注明出处;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1.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学位、职称等信息要以学校人事处档案信息为准,不能确定的请到人事处查阅核对。
2.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按聘书填写(教授级高工≠教授≠研究员)。
六、 2011年度的申请书格式进行了适当调整,请申请者在2011年1月1日之后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电子版申请书,绝对不能用往年版本进行修改和撰稿。
注意:“电子信箱”栏填项目负责人自己固定、常用的E-mail地址。
七、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八、 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与申请方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于2011年3月8日前统一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九、其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
2. 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3. 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报的申请书)。
4. 经费预算参考“关于严格按规定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填写,项目获立项后经费使用是按预算执行的,务必认真、合理进行预算。特别注意:协作费是指外单位(广西民族大学以外)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凡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书中列出的非广西民族大学的合作成员)开支的各项经费均不得作为“协作费”开支;劳务费只能用于研究生劳务费。
5. 需交附件材料的项目及申请人类别:①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注明单位(盖章)、专业。②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③有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十、项目初审与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 2011年2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 2011年2月28日至3月10日,申请者将本单位初审修改过的纸质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形式审查;
4. 2011年3月11--15日,申请者修改、打印报送项目申请书:A4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文档(整个申报文件包一起压缩,注明: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申请者姓名)发到邮箱: gxmdkyc@163.com。
同期为国家级各类项目申报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作好统筹安排,组织教职工按各类项目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自误。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梁桂娥,联系电话:3260781,13517686306,E-mail:gxmdkyc@163.com。
附件:
1、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
科研处
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