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课题申报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六、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九、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一、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1.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35项。
为了保证完成我校申报指标,提高申报质量和资助率,根据各单位历年申报和立项数,以及学科建设需要及研究力量的实际,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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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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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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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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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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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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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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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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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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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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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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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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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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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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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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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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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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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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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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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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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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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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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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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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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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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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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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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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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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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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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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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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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交叉的管理学院、商学院、体健学院分流些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艺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集中力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项目。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科研处网页本通知后附件下载,或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申报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详细总结分析历年申报存在问题和成功的经验,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以团队形式有针对性地突破具有优势的项目,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5.各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筛,并于2011年2月12日前务必把初评过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打印1份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不受理各学院老师个人申报材料(职能部门除外)。
6.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1年2月18日之前,通过学校形式审查和评审的项目,由项目申请者把“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电子文档打包,文件名:2011年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材料+申请者姓名,发送到项目申报电子邮箱:gxmdkyc@163.com)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恰逢春节期间,同期又是国家级各类课题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和申请者务必按规定时间把申请材料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形式审查,逾期自误。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梁桂娥,3260781,13517686306;张丽娟:3260781,13978690896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1年版)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0年12月修订版)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注:附件材料不随本通知下到发各单位,请从科研处网页本通知后附件下载,或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其中附件6、7请到科研处网页“政策法规”栏查阅下载)
科 研 处
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