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二、放假前,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有关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要下课堂进行检查。节后全校师生要按时返校,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教风学风,克服节假日后的松懈心理。如有因放假影响教学任务进度的情况,任课教师可与教务处和学院联系另行安排补课。
三、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