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蔡高根同志〔现任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进行试用期满考察,现予以公示。
考察时间:2017年3月13日。
如果大家对考察人选有意见,请向干部考察组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2楼,邮政编码:530022,电话:0771—12380—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网站网址:www.gx12380.gov.cn)。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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