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在东、西校区开展2017年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领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由党、校办统一协调安排。
二、各教学单位安排2名及以上教职工参加活动,其中东校区的教学单位在东校区指定地点参加活动,西校区的教学单位在西校区指定地点参加活动。各机关教辅科研单位安排2名及以上教职工参加活动,其中1名教职工到西校区参加活动。
三、校团委统一安排东、西校区各100名学生代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四、东校区植树地点为东校区半岛亭及旧医院场地新建的花园雨林周边空地;西校区植树地点为西校区艺术楼北面湖边空地。
五、前往西校区参加植树活动的教职工,请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4:35分在北门上车,返回请于16:30在西校区南门上车;在东校区参加植树活动的师生,请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到达东校区植树地点。
六、植树用锄头和铁铲由绿卫办统一安排,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请自带桶等浇水用具。
特此通知
绿卫办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