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高等学校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桂教高教〔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7年度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项目内容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每个项目参与人数不限。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经费支持与管理
1.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数量应不超过自治区级项目的30%。
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评审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将申报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1坡12栋创新楼(原综合楼)204室),过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1)、项目一览表、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参与学生信息表(各1份,见附件2),电子版申报书按照“项目负责人学号.doc”的格式命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项目一览表、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参与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压缩成一个“XX学院大创项目.rar”文件发送至cxcy@gxun.edu.cn。创新创业学院将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申报。项目公示结束后,通过审批的项目须进行网络申报。
2.网络申报
2017年大创项目通过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dc.gxeduyun.com/。网络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27-4月28日。项目负责人将获得审批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学校通过系统上报教育厅后,有关信息不予更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刘老师,电话:18697970198。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一览表、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参与学生信息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