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核准各单位2016年度计生工作实绩,我办将对学校各单位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自检自查
自检自查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各单位对照签订的《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自检自查,并作认真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统计计生管理人数:教职工人数(在编教职工人数、聘用职工人数)、女教职工人数、在校学生人数、2017届毕业生人数等。
2.2016年内婚育情况发生数,如:结婚、怀孕、生育、离婚、放(或取)环等。
3.《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有具体工作措施和事例。
二、如期上交考核所需的材料
1.2016年度本单位计生工作总结;
2.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
3.计生工作记录(含学校及各单位计生工作会议记录、计生日常工作记录、计生优质服务上门或电话随访记录等);
4.填写2016年教职工及学生婚育状况统计表(统计表附后);
5.填写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登记表(登记表附后),并在表格中填报本单位计生分管领导及人口管理员名单。
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校计生办。
三、考核评比
各单位上报考核材料后,由学校计生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出达标单位或不达标单位,在此基础上,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给予奖励;对考核不达标单位,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进。
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检自查,并配合我办进行检查,切实做好计划生育考核验收工作,使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1.各单位2016年度教职工及学生婚育状况统计表
2.2016年度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登记表
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