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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招生简章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7年02月21日 12:0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17】14号文件的要求,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招收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10名。

一、奖学金招生类别、提供对象和申请条件

1.招生类别: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制四年;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2.招生国别:面向所有东盟国家。

3.申请条件:

申请本科生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申请硕士研究生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者需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推荐;

申请博士研究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请者需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推荐。

(注:不招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xun.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28)。

二、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项目

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免交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3.提供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综合医疗保险。

享受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学生的国际旅费由派遣方或学生本人负担。

、申请途径、时间和申请办法

申请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向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20日。

四、申请奖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人须下载《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贴上照片上交。不接受手写表格。

2.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硕士研究生)、两名教授(推荐博士研究生)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明和大学成绩单,须公证成中文或英文。如申请者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注明大学成绩合格,可按时领取毕业证)。

4.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纪录表》(复印件)(见附件2)。

5.来华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需申请者签名)。内容包括申请奖学金原因、个人学习或工作表现、个人所获的奖励和个人特长等(不少于5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有效护照复印件。

7.报名费缴费底单原件或复印件(报名费3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账号:61845749835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宁市大学东路支行)。

五、申请材料要求

1.每份申请材料不超过20页,三份不能超过60页;要求申请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

2.申请材料邮寄到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如发送到邮箱一律不予打印。

六、奖学金生的录取及来华手续

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政府有关部门对奖学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下列证件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证件如下:

1.有效普通护照;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3.录取通知书;

4.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5.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原件、本科/硕士学位证原件和本科/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 编:530006

电 话:0086 -771- 3262880

传 真:0086- 771- 3260829

网 址:http://www.gxun.edu.cn/

联系人:李老师,石老师,罗老师

电子信箱:232486291@qq.com,240179644@qq.com,444255218@qq.com

电 话:0086 -771- 3262880

附件:1.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广西民族大学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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