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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试行)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5:3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自学校实行学生禁摩禁电、教职工电动车和摩托车凭“一卡通”出入校门制度以来,校园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校园环境更加整洁,但还存在电动车和摩托车在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办公区穿梭和乱停乱放现象。为了使学生宿舍区、行政办公区和教学区有一个安全、环保、有序、整洁的环境,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进一步试行禁止电动车和摩托车驶入学生宿舍区、行政办公区和教学区,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2月18日起,保卫处在四坡十一栋学生宿舍楼旁、五坡饭堂门前、东门设置临时交通管理点和ofo小黄车停放点。

二、提倡校内教职工上下班(办事)步行或使用ofo小黄车进入学生宿舍区、办公区、教学区。

三、到学校办事的外来人员电动车、摩托车禁止驶入学生宿舍区、办公区、教学区。

四、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对送货进校电动车、摩托车严格登记制度,对持假卡的出入车辆将进行收缴并严肃处理。

广西民族大学保卫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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