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临近期末,寒假将至,为确保期末和寒假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使广大教职工及同学们度过平安、祥和、欢乐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前的主要工作。
1、贯彻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安稳【2016】24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安稳【2016】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学校2016年11月16日召开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冬季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放假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放假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和煤气中毒以及防灾害性天气、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落实相关安全责任,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抓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在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假期没有学生住宿的宿舍,学生离校后公寓办要及时检查并断开宿舍电源;假期的教学、办公、实验及其他存放电气设备的场所,要及时断开电源;教职工要防范住宅煤气泄漏、电器和电路故障,离家外出前检查煤气设施是否关闭,并断开电器电源。
4、做好偷盗预防,确保财产安全。每年春节前是盗窃案件高发时期,为加强防范,教育学生保管好个人财物,入睡前检查好宿舍前后门窗并进行反锁。在放假前,各单位的办公及所管辖的教学实验活动场所应断水断电、锁好门窗,重点部位假期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检查看护工作。
5、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放假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要求当值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并做好值班登记。
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黄、赌、毒及非法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
2、注意消防安全。假期在校师生,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老化破损电线、不使用没有安全质量保证电器,不在家中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易燃物旁使用蜡烛、香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过期液化气罐,不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不推电动车上楼,不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3、加强学生管理。掌控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加强离校学生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情况。
4、注意交通安全。开车乘车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醉驾或疲劳驾驶,乘车时不乘坐无牌无照车辆,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财物。
春节期间(1月27日8:00至2月4日8:00)校园内车辆免费通行,校外车辆进校取卡,规定时间内出校交卡不收费,请教职工告知来访亲友开车进入校园严格遵守校园车辆行驶停放规定,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不占用交通要道、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非停车区域长时间停车,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畅通。
5、注意提防诈骗。在假期,师生参加校外活动时应提高警惕,认真辨别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网络和手机短信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6、加强信息通报。各单位值班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谨防重大事件发生或事态失控。
7、做好假后考勤。假期结束,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人员及班级学生进行考勤点名。对未能如期上班的人员或返校上课的学生,由所主管单位负责跟踪联系,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校园安全工作联系电话:
(一)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东校区3261110(莫主管13669686800),西校区3267110(韦主管13877161410)。
(二)治安科,李金贵:13507867989
(三)消防科,黄克勤:13152670110
(四)紧急事件报告,梁炳先:13152656908;
刘兵:13707879839。
为便于工作联系,及时处理紧急事务,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寒假值班安排表OA报送保卫处办公室。
广西民族大学保卫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