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为公休日;2017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放假前,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有关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要下课堂进行检查。节后全校师生要按时返校,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教风学风,克服节假日后的松懈心理。如有因放假影响教学任务进度的情况,任课教师可与教务处和学院联系另行安排补课。
三、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