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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坡住宅区21栋142号杂物房火灾情况通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22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5日晚7时左右,五坡住宅区21栋142号房原图书馆退休干部黄中昌家杂物房(中昌书屋),因在杂物房安装空调,引起线路短路电线发热起火,空调室内机和部分私人物品烧毁,经及时扑救,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按照学校教职工住房的使用规范要求,杂物房的配电设计主要解决照明问题,其供电线路的容量无法满足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的要求。因此,学校要求:

一是禁止在教职工公寓楼下的杂物房使用功率超过500w的用电器;

二是禁止擅自改变杂物房用途;

三是禁止在杂物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圈养宠物等;

四是禁止在高层住宅地下室、楼道、楼顶、露台等公共空间堆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五是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特此通报。

保卫处 后勤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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