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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届民族法学精英交流训练营营员招募启事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1:20    浏览次数:

广西高校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是以广西民族大学为牵头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为负责人的广西高校法学联盟,是广西高校法学教育研究界与广西司法厅、广西民委等十多家实务部门的协同创新体。属于2014年由广西教育厅确立的广西协同阶新中心建设项目(社科类)之一,属广西落地实施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一部分。

中心核心任务主要是将民族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现代社会治理实践,并同时培养民族法学高端研究人才。

本中心拟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集多所高校民族法学名家等教育资源,跨校际、跨专业地举办第二届民族法学精英交流训练营,现招募20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作为参与交流的营员,进行民族法学研究方面的交流集训。

欢迎各位同学踊跃报名!

一、本次主题:民族地方社会治理

二、活动目的:

1、提升研究生们对民族法学学科的兴趣及研究能力,充实民族法学研究后备队伍;

2、进行跨校际教育资源调配以及跨学科开展研究的尝试;

3、积沉民族法学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资源;

4、充实丰富本中心研究成果、建设成果。

三、参与交流的营员人数、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人数:学生20名;

(二)学生营员遴选范围: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四所院校中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学生营员遴选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前述四所高校中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专业不限(鼓励不同专业的学生报名,但法学、民族学专业的学生名额不少于50%);

3、有一定研究能力,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性论文者优先;

4、对民族法学、对少数民族地区法治问题或少数族群固有法相关研究主题有研究兴趣

5、身体健康,能胜任进行乡村基层实地调研要求。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填写《营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向本中心报名。

1、发送电子邮箱:mzfyqyzl@126.com(联系人:凌枝/佘玉塑);

2、发送传真至:本中心办公室0771-3265216(联系人:凌枝/佘玉塑);

3、递交至: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4、寄交至: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收件人:凌枝/佘玉塑,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88号,邮编:530006

(三)其它提示:申请者可以先发来所填写的《营员报名表》电子版,供本中心进行初步筛选,等收到本中心确定通知后,再寄来或交来盖有公章的《营员报名表》原件。

五、交流训练时间与活动安排

(一)概况

集训12天,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30日;全部完成2个月,2017228日完成并提交最终培训成果——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1万字以上)。

(二)具体安排(暂定)

第一阶段:3天室内交流会(地点: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内

日期

时间

讲座交流内容(暂定)

1

2016-12-19

(周一)

上午

报到

主办方

2

下午

开营仪式

3

2016-12-20

(周二)

上午

民族区域自治法概论

8位博导级教授

(具体名单待定)

4

下午

民族习惯法概论

5

晚上

调查研究方法

6

2016-12-21

(周三)

上午

民族理论与政策

7

下午

人类学社会学基本理论

8

晚上

公共管理学概论

9

2016-12-22

(周四)

上午

法学研究方法

10

下午

民族法学研究动态及相关前沿问题

11

晚上

休息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3日。1天调研分组、拟定调研主题、调研提纲以及确定调研行程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7天分五组实地调研(报名者需在附件报名表中填写调研意向地点!

序号

调研项目主题

带队教师人数及要求

学生组员数量

调研地点(暂定)

DY1

甘孜地区法治及民族习惯法适用状况

至少1名有实地调研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具体名单待定)

4

甘孜藏族自治州

(经成都)

DY2

民族乡法治状况调查

4

融水-三江

DY3

边境民族地区法治状况调查

4

那坡县

DY4

壮族习惯法调查

4

忻城县-宜州市

DY5

贫困村村民自治状况调查

4

马山

第四阶段:到2016-2017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调研组带队教师指导学生营员们撰写并提交研究成果。

每位营员形成1万字以上的学术调研报告一篇或学术论文一篇。中心遴选其中优秀者,给予出版版面费支持。

第五阶段:闭营仪式

六、营员权利与义务

1、除前往四川的调研线路营员的部分交通费外,营员在交流集训期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间培训费、往返路费、伙食费、住宿费免费。均由本中心负担;

特别说明:因为前往四川甘孜调研路途遥远,仅乘坐火车到成都中转就需时27小时,所以中心决定须集体乘飞机到成都,所以报名参加此线路调研的学生营员须自行负担往返机票价与火车硬卧铺票价差价,约700元至1500

2、优秀成果出版版面费由中心支付;

3、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证》或《结业证》。

(二)营员义务

1、遵纪守法,按时积极参加交流集训活动,认真完成调研成果。

2、无故缺席或因事因病请假超过半天的,视为自动退营。对于退营者,中心不仅不再承担其后期各项费用,而且有权向其追回所有代垫或已支已付费用。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第二届民族法精英训练营营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长期居住(生活)地

所会地方语言或少数民族语言

在读学位

调研意向地点

现所在院校(单位)

专业及班级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个人简历

(从大专或本科阶段开始,至今)

个人学

术简历

(所发表的论著名称、刊物名称(出版社)、期号;所主持或参与过的项目名称、基金或经费来源、获得及完成年度)

申请人

本人申请参加第二届民族法精英训练营。

签章:

现所在

单位推

荐意见

单位(部门)签章:

上一条:广西民族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6年公需科目考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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