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建立了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师“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今后教职工的入职、离退、调动、培训、职称等要借助该系统完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采集对象为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
二、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10项内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岗位聘任信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教师资格信息、
教育教学信息、入选人才项目信息和海外(访学)信息和技能及证书信息等。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请各单位落实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请依据下发的人员采集名单通知本单位人员,通过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qgjs.gxeduyun.net/)中的“教师用户访问信息自助子系统”进行填报。
3.请阅读《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和《教职工信息采集填报说明》认真填报。个人填报要求在11月30日下班前完成。
4.请联络员对照本单位采集人员名单认真核查信息,注意查缺补漏,并于12月5日下班前完成审核工作。
5.学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完成信息审核后下发个人信息数据,请联络员自行打印本单位人员信息表并通知本人签字确认,于12月13日下班前将表格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203室)。
6.请各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主动加入“民大教师信息采集群”(群号:195418146),以便更好地开展答疑解惑和工作交流。同时注意做好信息安全工作,防止教师个人信息外泄。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刘老师,0771-3260232。
附件:1.《关于印发<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3.《教职工信息采集填报说明》
4.填报系统获取用户密码说明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