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上级计生部门的要求,教职工、在校生婚育状况发生变更时均需在一个月内及时上报。为防止暑假期间教职工、在校生婚育状况发生变更后出现上报不及时现象,请各单位尽快对教职工(含男、女教职工)及在校生(含男、女生)的婚育状况逐一进行核查,如暑假期间出现有结婚(或离婚)、怀孕、生育、节育等情况,请填写《2016年暑假期间教职工、在校生婚育状况变更统计表》,并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报到校计生办。
如有怀孕的女教职工、家属及女学生,请单位人口管理员尽快通知本人办理生育登记,以便到医院办理孕检减免及生育住院审批。
附件:2016年暑假期间教职工、在校生婚育状况变更统计表
校计生办
2016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3260412 326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