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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开展“广西工匠”推荐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17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广西工匠”推荐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桂工发【2016】24号)文精神,为了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的通知(附件)要求执行,如条件不够可以不推荐。

二、此次推荐实行预报办法,由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要求把推荐人选报到校工会,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条件要求把推荐对象报到自治区教育工会,再由自治区教育工会进行初评后上报自治区总工会。

三、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相关材料交到学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260107),上报推荐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开展“广西工匠”推荐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桂教工字[2016]41号)

2.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广西工匠”推荐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桂工发〔2016〕24号)

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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