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自治区妇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6〕27号)精神,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推荐一名我校自治区妇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区高工委的通知(附后)要求执行,如条件不够可以不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5:30前将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名册、文本简历以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传给李斯琴。
联系人:李斯琴,电话3260107
附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自治区妇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6〕27号)
校工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