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西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3月16日开放,本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可以启动。为了加快我校2016年财政性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学校顺利通过资金支付进度考核,避免出现政府采购年末扎堆、资金到期而无法支付等现象,请校内有关单位根据2015年已上报财政系统的采购预算(见附件),尽快做好本单位2016年采购立项等工作。
在立项申请时,注意事项如下: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号)等文件规定,申购单价超过5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必须先申请联合评议程序,获联合评议通过后,才能开展立项采购;申购单价超过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要事先开展校内论证,论证通过后,才能开展立项采购。
2.采购清单上必需列出申购货物或服务详细参数需求,若采购参数不清晰、不详尽,很大程度上会造成采购到不理想的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程序完成后,若甲乙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如采购的货物)的,属于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因此采购货物名称及参数需要谨慎填报。
由于从招标采购、资产验收入库到财务结算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因此采购项目从立项到支付环节有一定的时间性。请各有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提早落实并加快采购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若因未能及早开展有关工作,造成财政性资金不能按预算进度执行,而对学校财政资金支付进度考核造成影响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3265816。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附件:2016年强基项目采购预算(已于2015年上报财政采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