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5]23号)精神,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和煤气中毒以及防灾害性天气、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约束力和自护自救能力。
(一)做好防火教育。目前,校内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依然存在,火险隐患较大,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特别是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用电教育,指导学生安全用电,督促学生遵守规定。假期没有安排学生住宿的宿舍,学生离校后要断开电源;假期不使用的教学、办公、实验及其他存放电气设备的场所,要断开电源。教职工要防范住宅防煤气泄漏、电器和电路故障,睡觉前或外出前检查煤气设施是否关闭,外出时尽可能断开电器电源。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教育,严格遵守南宁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注意防范爆炸、火灾等事故。
(二)做好防抢、防盗和防骗教育。提醒师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范歹徒盗窃、抢劫、抢夺和诈骗财物,教育学生晚上按时回校就寝,夜间尽可能减少外出,以免发生意外。教职工长时间不在家时,应请邻居帮忙照应住房安全。特别要加强学生的防范传销欺骗教育,防止学生误入传销“陷阱”。本学期以来,学生受电话、短信、邮件、网上虚假信息等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要教育学生收到所谓的公、检、法、税务、社保、电信等部门工作人员以“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身份信息泄露、涉及犯罪、安全账户、中奖、退税、低价购物、高薪招聘”等虚假信息实施恫吓、进行利诱的电话和信息时,一要提高警惕,不要草率向对方指定的账户汇款、转账,应及时与同学商讨,向家长、老师、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报告。
(三)做好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教育。寒假是师生外出探亲访友频繁的时期,要提醒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特别要加强学生返家返校的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春运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不到不洁饮食点消费,防止食物中毒。
(四)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教育。重点防范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远离可能发生滑坡、倒塌的区域或建筑物。
二、加强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本着“查隐患、堵漏洞、反违章、强安全、促发展、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在巩固前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抓好隐患的深入排查以及前期发现的隐患的整改落实。重点排查整改有可能引发火灾、重大财物被盗的隐患,特别要注意排查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时未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保卫处等部门报告,落实好管控措施。
三、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认真掌握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学生留校协助值班期间,为确保安全,单位要安排教职工带班。
四、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防范措施
认真落实本单位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管好重要资料,维护好设备设施。办公室、电脑室及其他存放贵重设备的房间,人员离开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到断开电器电源,锁好门窗(反锁)。电脑室、存放贵重仪器设备和重要资料的场所,应安排人员加强值班。
五、加强信息工作,切实处置好突发事件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渠道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涉及安全稳定的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保卫处等部门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261110。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寒假值班安排报送保卫处治安科。
保卫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