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桂宣字〔2015〕200号)和《全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工作细案》(桂宣字〔2015〕21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1.要将本单位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以新闻报道的形式(配图1—2张)于1月17日前发送至gxmdxcb@163.com邮箱,文件名标注为学院名称,届时将在校报、新闻网主页、官方微信、微博设专版专栏用于刊登各单位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或LED电子显示屏专门设置宣传栏,集中做好《准则》和《条例》标语口号的悬挂和播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整体宣传效果(标语口号附后)。
3.要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专栏,及时转载中央主要媒体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刊播的重点稿件,推送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准则》和《条例》的言论评论以及解读文章,刊载有关会议报道以及有关学习贯彻的主要情况。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月5日
附件:
《准则》和《条例》标语口号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3.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5.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6.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7.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8.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9.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10.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