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总结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管理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推进学校外事和留学工作的科学发展,学校定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外事与留学工作大会”,并表彰一批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校内外事与留学工作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二、表彰称号及名额:
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5个;
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个人25名;
三、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参与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的各机关单位、学院
2.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活动纪律,积极开展外事工作,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团结协作、积极奉献,在外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参加或参与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的个人。
2.评选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活动纪律,热爱并积极参与教育外事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四、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由学校各单位在总结本单位外事和留学工作的基础上自荐申报,学校综合评审组审核评议、审定。
2.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2-3名),学校综合评审组审核评议、审定。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016年1月4日为各单位、个人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交流处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给毛玉文老师。联系人:毛玉文,电话:3265023。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校外事与留学工作会议筹备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