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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21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总结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管理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推进学校外事和留学工作的科学发展,学校定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外事与留学工作大会”,并表彰一批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校内外事与留学工作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二、表彰称号及名额:

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5个;

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个人25名;

三、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参与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的各机关单位、学院

2.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活动纪律,积极开展外事工作,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团结协作、积极奉献,在外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参加或参与我校外事与留学工作的个人。

2.评选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活动纪律,热爱并积极参与教育外事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四、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由学校各单位在总结本单位外事和留学工作的基础上自荐申报,学校综合评审组审核评议、审定。

2.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2-3名),学校综合评审组审核评议、审定。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016年1月4日为各单位、个人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交流处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给毛玉文老师。联系人:毛玉文,电话:3265023。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广西民族大学外事与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校外事与留学工作会议筹备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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