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5﹞649号)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发放对象
在广西工作,被区内外高校授聘,正在指导培养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招生的在读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博士生导师聘用文件。
(二)博士生招生计划文件。
(三)所指导培养的博士生入学通知书。
(四)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教务处203室)。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3260232。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5﹞649号)
2.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