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桂教办〔2015〕572号)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况,我校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学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2015学年,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4月《广西民族大学章程》通过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章程共八十五条,以“大学宪法”的形式明确了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民族工作服务的办学宗旨;确立了坚持“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三性合一的整体办学特色和努力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民族大学的办学目标;诠释了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的四大职能。《章程》更好地拓展了民主管理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师生员工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一起推进民大的现代大学建设的进程。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逐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广西民族大学党务公开办法(试行)》和《广西民族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管理体制、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较全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继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继续深化细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如通过学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方式公开仪器、设备等设备财产信息。重点推进干部人事任免、招生就业、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等基本实现了对干部任用考察、任前公示等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包括招标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等)均在学校设备处网页上公开。学校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必经程序,并通过行政办公网和其他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学校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开展,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并专门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科学界定范围,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工作规范运作。
(四)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创新工作方式,构建上下联动、互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在继续加强原有的网站、会议、文件、校报以及发布通告、接受咨询等形式实施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筑平台,积极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法。此外,还不断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与交流,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疑难问题,分部门进行深入会商研讨,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作深入研究和探讨。2014年,学校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应用了OA系统实行办公自动化,优化服务指南,提升办公效率,方便了师生集中查询各项办事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五)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学校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严格依照《条例》、《办法》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1.认真审查信息公开申请人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学校制作或保存的信息;
2.认真审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分别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中所属的情形;
3.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4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2500多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3)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重点公开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述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决算预算信息、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实施“阳光财务”;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网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进行信息公开。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到目前为止,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没有收到相关明确的信息公开申请和举报。2015年,学校收到2例信息公开申请,学校相关部门依法给予了受理和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各部门、各单位对于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仍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等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加以改进: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2.深化和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考核监督。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定期对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
3.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和查询体系,深入拓展学校信息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成效,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服务理念。充分结合原有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