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卫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校园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观,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⒈有些车辆超速行驶,时速超过校园道路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
⒉有些车辆违反校园内禁止鸣喇叭的规定,随意鸣喇叭。
⒊有些车辆违规在不设停车位的道路停放,或占用绿地停放。
⒋个别学生违规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
⒌个别人员违规在学生宿舍区特别是四坡11栋——13栋区域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
交通安全关系我们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日常交通规则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行车时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不酒后驾车,不鸣喇叭,不开远光灯,停车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将通过电动车门禁授权的“一卡通”借给学生使用,不为学生违规办理电动车“一卡通”提供便利。
学校保卫处将继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对违反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的,采取临时锁定车轮、公开通报、取消汽车智能卡或电动车“一卡通”免费进出校园权限等办法。违规行为涉及学校其他规定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保卫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