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通知》(桂教学生[2015]12号)精神,经各相关单位推荐,招生就业处组织各学院主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人评议推荐,并经学校领导同意,拟推荐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姚先超、理学院辅导员王英两位老师为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招生就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771-3265905。
招生就业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