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努力提高教职工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使广大教职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从而促进学校的文明、进步、和谐及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学校工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工作计划安排,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岗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家庭成员不足两代、3人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家庭成员爱国、爱单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涉黄、涉邪、赌博、吸毒等行为;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注重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尊敬长辈,爱护儿童,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家庭生活消费不奢靡浪费,注意绿化美化环境;不养畜养禽、不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不乱搭乱盖乱丢乱扔;搞好家庭卫生,室内干净、整齐,公共走道无乱堆乱放现象。
三、评选办法
以家庭为参评主体。每个部门工会可推荐上报家庭数1个,最多3个。每个候选家庭要填写《广西民族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表》,由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正式授予“五好文明家庭”称号。
四、评选时间
各部门工会于10月23日前将“五好文明家庭”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广西民族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表》报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广西民族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到李斯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五、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将对“五好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搞好评选活动。
2.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校内刊物、报纸、校园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五好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等,使之家喻户晓。各部门工会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到这次评选活动中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2.广西民族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汇总表
校工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