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3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新设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我校2015年新设本科专业(金融学、金属材料工程)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和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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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金融学专业自评报告
2.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