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教育厅直属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的复函”(桂财资函[2014]240号)和“关于广西民族大学处置国有资产的复函” (桂财资函[2015]71号),我校拟拆除7坡2栋学生宿舍、8坡教工食堂和菜市、东校区图书馆南楼、2坡2栋办公楼等房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宿舍、食堂和办公楼等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GXUN2015-J1-0001-GZB
项目内容:
A分标:7坡2栋学生宿舍、8坡教工食堂和菜市等房屋拆除工程。
B分标:东校区图书馆南楼、2坡2栋办公楼拆除工程;
处置内容:
拟拆除的7坡2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为3100㎡,五层;8坡教工食堂和菜市,建筑面积约为1900㎡,一层,部分建筑为二层;东校区图书馆南楼建筑面积约为2169㎡,四层;2坡2栋办公楼约为937㎡,二层。
上述拆除内容要求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作业,不采用爆破拆除。要求拆除至室内地平±0.00,一并清运完全部垃圾。标的详见现场实物。
二、报名资格:
1.国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体资质要求:具备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房屋拆除业绩,报名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拆除合同或竣工验收单等。
4.没有被学校列入不良竞价和竞谈行为公司名单,或没有在竞价和竞谈项目中有违约行为的公司。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下午5时止。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四坡食堂6楼606室)
联系人:韦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1396、传真:0771-3265219 (Fax);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5.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代理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的),复印件加盖公章,6. 房屋拆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拆除合同或竣工验收单(盖公章);7竞谈保证金收据复印件。8.上述1—7项复印件须携带原件备查。
报名时将对竞谈人资质进行审查,获得竞谈资格的竞标人,可免费领取竞谈文件一份,未领取竞谈文件的视为放弃竞谈资格。
五、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每个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请转帐至广西民族大学银行帐户:开户名称:广西民族大学,开户银行:南宁市建行大学路支行,账 号:4500 1604 8510 5050 3862。竞标保证金不计息。
六、谈判时间:2014年 7 月14日上午8:30时
七、谈判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四坡食堂6楼604室)。
八、现场勘察时间: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于竞谈前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民族大学(www.gxun.edu.cn)。
广西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