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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校区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8:41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今年3月以来,学校西校区开展了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校园内车辆乱停放现象明显减少,校园环境更加整洁有序。但是,目前还存在部分学生违规在民干楼架空层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部分教职工不按规定停放汽车等现象。为创造西校区更加安全、文明、环保、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止学生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行驶和停放,学生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南门旁的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现停放在民干楼架空层的学生电动车、摩托车,请于2015年7月16日前自行移走,逾期未移走的车辆将作无主处理。

  二、实行教职工电动车、摩托车凭“一卡通”出入校园和集中停放管理。从2015年9月1日起,教职工电动车、摩托车凭校园“一卡通”出入校园,教职工电动车、摩托车一律集中停放在民干楼架空层的教职工专用停车场。停车时,须关闭车辆报警器。

  三、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秩序。从2015年9月1日起,取消道路的临时停车位,启用图书馆和学生食堂地下停车场,所有汽车一律进入图书馆、学生食堂、东盟学院教学大楼等场所的地下停车场停放,其他场所禁止停放汽车。停车时须按划定的车位停放,禁止超车位范围停放。

  四、严肃查处违规停车行为。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属于电动车、摩托车的,采取暂时代管等候处理的措施;属于汽车的,采取暂时锁定车轮等候处理的措施。对不服从管理、故意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7月8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录取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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