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民大首页
微博    微信  
投稿热线:news.gxun.edu.cn
民大要闻更多 >>
2017年区驻邕高校教职工自行车比赛在我...
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座谈会召开
我校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
纪念建团95周年暨2017年“五四”颁奖大...
我校统一战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
朱华书记参加五四青年节座谈会 与青年师...
谢尚果校长“五四”寄语青年学生:勤于...
“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 普及网贷...
广西青年共话税收幸福指数分享会在我校举行
广西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成立
媒体关注更多 >>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央视网】习近平和青年在一起
【广西日报】以生态伦理观推进精准扶贫
【广西日报】广西民大举办师生座谈会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广西卫视】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环球时报】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光明网】广西教育系统:不折不扣将习...
【广西新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
心怀目标,脚步未停——访国家奖学金获...
坚定中国自信,迈向伟大复兴——党的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
刘云山在同部分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座谈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习近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不定指标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民大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来源11111:    作者:    摄影:    时间:2015年06月23日 16:3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广西建设,继续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体验基层、服务基层,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暑假服务活动,在全区大中专院校中招募青年志愿者,利用暑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司法行政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飞扬,关爱未来

    二、活动内容

    组织志愿者到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为期30天的志愿服务。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扶帮教等专项服务活动。各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团委和安置帮教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志愿者到监所开展整理资料、法律服务、帮教谈话、心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为参加活动的全体志愿者购买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三、招募要求

(一)招募范围及人数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大中专院校。其中,计划在我校招募志愿者300名。

(二)招募条件

    1.法律、心理、教育、管理、中文、社会学、刑法执行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优先,其他专业学生亦可报名参加;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服从大局;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服从志愿服务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4.自觉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群众热情周到,责任感强;

6.身体素质良好,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募流程

    有意向的同学即日起到各学院团委报名,填写报名表。各学院团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按照招募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后,于201562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汇总名单交到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法学院107办公室,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3265205),电子版(文件名:学院+2015彩虹桥)发到电子邮箱mdfxytw@163.com。法学院团委整理汇总后交校团委审核确定名单,于2015628日前上报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615日-2015628日)。各学院团委利用微博、Q群等宣传途径,向本院同学们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发布招募青年志愿者消息,通过严格选拔,最后确定入选者。

(二)培训阶段(2015629日-201575日)。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在暑假前对入选的青年志愿者进行初次培训,宣讲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活动纪律要求。培训地点由学校提供,培训由各市司法局和共青团组织与有关院校商定时间后共同开展。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志愿服务注意事项,由所服务的司法局(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戒毒所等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负责二次培训,使青年志愿者尽快熟悉工作,掌握工作技能,提高社会实践针对性,提高服务群众成效。

()实施阶段(2015720日-2015820日)。暑假开始后,青年志愿者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广西区内家庭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司法行政单位报到,在此期间内,开展最少为期30天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也可自愿延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志愿者服务情况,填写鉴定表,汇总上报,由主办单位为青年志愿者统一颁发《志愿服务证书》。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91日-20151030日)。收集青年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和志愿服务活动调研成果,由校团委从本校实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中推荐5%的志愿者,作为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活动同学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好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参加服务。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关志愿服务项目。

(二)本次活动属于本科生社会实践课程内容,可以按规定申请相关学分。

(一)本次活动委托法学院团委承办,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学校团委负责统筹协调并给予相应支持。

 

附件:2015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暑假服务活动报名汇总表.doc

 

 

共青团广西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5619


 

上一条: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公示 下一条:转发关于广西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