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是2014年批准设立的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依托于广西民族大学,对社会开放。为了在新形势下有力推进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2015年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课题9项,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指南、申报领域
1.中国南方与东南亚跨国民族研究
2.广西世居民族研究
3.华人华侨研究
申请者可根据以上课题指南及申报领域自拟题目。
二、拟资助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中心2015年度拟立项资助10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资助经费共计42万元。
(一)重点项目4项,每项资助6万元,要求最终成果为专著。
(二)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3万元,要求发表国内一类权威期刊1篇或国内二类核心期刊2篇。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中心招标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须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
2.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的相关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3.招标课题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和科技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2)已获得资助过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招标课题申请应符合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当年发布的招标课题指南的资助范围。
5.课题组提交的各项成果的使用权、著作权归本中心所有,课题组成员享有署名权。
6. 由中心资助的所有课题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或成果要报),应明确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题。中心资助的课题的研究成果,其著作权由中心和作者双方共同享有。
7.招标课题由所在中心学术委员会推荐,科研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主持人填写招标课题合同书,纳入中心建设项目给予资助。
四、课题申报书填写格式及要求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指南所设课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申请人需要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使用A3纸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申请书填写完毕,请将纸质版送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电子文档(无电子版视为无效申报)。
通信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室
收信人: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收)
邮编:530006
电话:(0771)3265433
联系人:罗老师
E-mail:zongzhiluo@163.com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4年度“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启动经费按60%拨付,预留经费40%。
六、评审时间、地点及最终结果发布时间
2015年度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的评审时间为2015年7月,所有项目均由广西民族大学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额度。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结果于2015年8月30日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网站(http://msy.gxun.edu.cn/)公布,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究中心向申报者发出《立项通知书》。
附件: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报书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中心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