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评选审核推荐,报学校领导同意,现拟推荐幼儿园林夏冰同志为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名反映到人事处,联系人:卢俊华,联系电话:3260113。
人事处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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