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和《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现开展“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5年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分为 “实验技术创新研究项目”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两类。“实验技术创新研究项目”占总项目数的1/3,“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占总项目的2/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参考《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成员和申报条件:
1、研究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实验教师、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项目成员至少由三人组成。
2、研究项目应围绕我校实验室实际,由负责人自主选题。
3、实验技术创新研究项目实施期为1至3年,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实施期为1至2年。
4、每人最多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且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否则将取消其所参加的所有项目的评审资格;
5、研究内容已获其它研究项目资助的,原则上不予立项支持。
二、资助形式
1、“实验技术创新研究项目”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000元。
2、项目经费的支出科目为材料费、设计制作费、测试费、外加工费、会议差旅费、图书资料与出版费等。
三、申报
1、各学院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项目实施所在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实验室所在学院。
2、学院分管领导对项目的可行性、资助的必要性进行核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于6月1日前将纸质的《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交设备实验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逸夫实验楼101室)(电子版发送至gxmdsbc@163.com,《汇总表》须加盖院系公章;联系人:覃冯,电话:3263020)。
3、设备实验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研究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并报学校批复后可以立项实施。
4、对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先拨付资助经费的50%,剩余经费待中期检查验收后拨付。
附件:
1. 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 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广西民族大学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设备实验管理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