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高校纪工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纪〔2015〕2号)的最新要求,填写完毕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需要进行扫描,并保存为JPG或BMP或PNG或PDF格式的图像文件,每一份登记表保存为1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广西民族大学+部门+姓名”。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纸质版和扫描件收集齐全后(个别不能收齐的请说明原因),于2015年5月20日前送至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3260100)
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