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我校“一卡通”项目一期已经进入使用阶段,将在5月8日正式开通使用,为便于师生领取和使用校园卡及银行联合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与办法
1、各学院、部门所有教职工及学生于5月4日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和写上手机号码,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按单位(班级)收集并列表登记(登记表见附件)。
2、各单位指派专人在5月4日下午将身份证复印件(教职工或学生)及登记表交到科技楼205室。
3、西校区各单位教职工、学生校园卡及银行联名卡于5月5日上班时间统一发放,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前往西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一楼“一卡通”中心领取。
4、东校区各单位教职工或学生校园卡及银行联名卡于5月6日上班时间统一发放,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前往东校区4坡11栋一楼“一卡通”中心领取。
注意事项:
负责人拿到卡及清单后,及时发放给教职工及学生,请核对信息后在签收表上签字确认。如有错漏,请在清单上登记注明并留电话号码,及时反馈回东、西校区 “一卡通”中心,银行及校园卡中心会及时补发、更正(注:一个身份证只能领取一张校园卡和一张银行卡,外国留学生本次只发校园卡)。
二、使用办法
1、持卡人拿到银行卡后,需要重设密码,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及信封内初始密码到北部湾银行柜台修改(东校区北部湾社区银行位于4坡11栋一楼,西校区位于学生公寓3号楼一楼),银行卡只有修改密码后方能正常使用。若银行卡遗失,需卡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银行办理挂失补办业务。
2、校园卡需在“一卡通”中心或各食堂圈存机上自助圈存北部湾银行联名卡资金或现金充值后方能正常消费。
3、校园卡现金充值在各饭堂充值地点不变,热水、电费充值使用旧饭堂卡,充值地点不变。
4、校园卡挂失补遗、查询在各校区“一卡通”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校园卡5月8日开始使用,旧的饭堂卡同时停止饭堂餐饮充值,旧的饭堂卡在饭堂就餐可使用到本学期结束。目前,校园卡具备餐饮消费、门禁管理等功能,其它功能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3265351)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