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和广西科技厅《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科人字[2011]11号)精神和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我校“两院”院士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5、2007、200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1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推荐候选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请按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供复印件以及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推荐书》由推荐单位填写,《附件材料》由材料提供者填写,材料提供者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按中国科学院6个学部列出名单,连同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打印并签名盖章的每位候选人的《推荐书》两份、《附件材料》的附件1两份,《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两套,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报送的候选人《提名书》需一式5份,并附光盘。《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
提供每位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如超过规定数量,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所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三)请各提名推荐单位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提名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文档发到gxmd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3260781
附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附件材料
2、中国工程学院院士申报系统
科研处
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