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力。

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学校党委坚持每年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三同步”(即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起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的廉政责任及落实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加强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步形成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校纪委每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当前形势和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初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考核之中。校纪委协助校党委着力完善处级单位和学院一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即抓业务,也抓党风廉政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形成完善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加强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几年来,重新修定完善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和责任考核实施细则》,通过落实年度考核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方式,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哪里出了问题,就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院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按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及时向自治区纪委和高校工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过程有督查,年终有考评,工作有总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