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做好干部选拔、调整、配备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五年来,共向外培养输送厅级领导干部8名,校内提拔处级领导干部87人,交流干部69人。2010年,我校党委作为全区高校唯一代表,在全区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体水平
学校党委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1.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学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精神选拔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打破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民主党派干部。突出公正公平,注重任人唯贤,用好的作风选好的人,把选干部、配班子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学校党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基础环节,坚持定期推荐与定向推荐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相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始终坚持“注重实绩,能者居上”的观念,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廉政上过得硬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近两年来,有3000多人次干部群众参加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个别谈话等环节,使一大批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优秀干部纳入组织视野,扩大了选人范围。
3.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考核方案,细化考察标准,全面实行考察预告制度,由组织、纪检等部门组成干部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受理并及时核查考察对象的有关反映,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此基础上,探索扩大差额考察方式,近两年共对23职位实行了差额考察,优中选优,使一批德、能、绩、勤、廉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审批关。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不到规定人数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征求意见没有到位的不上会。规范党委会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程序,党委会上逐个介绍拟任免对象的基本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探索实行票决制,不断扩大干部工作决策环节的民主。
5.坚持跟踪考察,把好任职试用关。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不以考察对象公示代替干部任前公示,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多方听取广大群众对拟任对象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受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在任职谈话中进行针对性的谈话提醒。对一年试用期满的干部及时组织专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正式任用。
结合实际,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紧密结合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区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突出规范用人。
1.完善初始提名方式。规范群众提名方式,努力做到拟提拔干部人选在本单位范围“海推”,召开本单位或相关几个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参与人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在综合“海推”基础上,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把选拔任用的提名权交给群众,使群众的提名权有了可操作的规范。
2.推进公开竞争做法。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重点培养与公开竞争相结合,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广纳群贤。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各种渠道获得人才苗子,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到位,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宽松的环境。近两年来,学校党委拿出23个处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竞聘,168名同志参加竞聘,根据推荐及考察情况,最后有22位同志竞聘上岗。
3.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2011年,学校第一次在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工作中增加民主测评环节,通过相关人员的无具名投票,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价,并写明是否同意其按时转正,结合个别谈话考察工作,充分利用试用期对新提拔干部进行考量,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培养、管理和监督。
4.建立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建立处级后备干部选拔机制,推行后备干部滚动管理,对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关键性岗位压担锻炼,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储备人才。
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学校党委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部门参与干部的考察工作,并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写出廉政鉴定意见。在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过程中,专门成立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推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信访接待、信访举报、信访办理、信访反馈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约束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