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看到亲人因不懂法律而遭受不幸,立志成为一名维护正义的律师。在他看来,律师不仅能用法律保护自己,还能帮助身边的人维护权益。上大学后,他以15门功课平均分89.23分的好成绩展示自己追寻梦想的风采。他注重理论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找到自己新的追求,朝着目标不断地努力。
他是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法学院2012级法学1班的胡宇翔。

年少立宏志,成长更知父母艰
胡宇翔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1998年,父母将家里唯一的一头猪卖了200元作为路费,背井离乡到一个偏僻林场给别人种果树。为了养家糊口,他们起早贪黑给果树施肥打药,然而黑心老板在支付几个月的工钱后,对余款闭口不谈。胡宇翔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要通过法律维权,在苦等大半年后,无奈只好含泪返乡,这件事给胡宇翔带来极大的触动。胡宇翔逐渐认识到公民应该通过法律维护的自己合法权益。学习法律的想法在他的脑中萌生。
2012年高考结束,老师为胡宇翔分析各专业的就业前景,推荐他学中医、会计、物流等高收入专业。但在填报志愿时,胡宇翔坚定地在填报的四所高校的第一志愿上全部填上法学,最终被我校法学院录取。
胡宇翔的父母生活十分节俭。有一次放假回家,胡宇翔发现父亲的鞋子破得露出脚趾也不舍得扔掉,缝缝补补继续穿;母亲身体不好,却常忍着病痛到建筑工地做又脏又累工钱又低的零工。看到这一切,胡宇翔心情沉重,想要减轻父母肩头的担子。他买东西时总会货比三家,不忍心乱花父母的血汗钱。在学校的时候,只要有空他就去做兼职,有一次发传单,在烈日下站了整整3个小时,得到20元,事后他算了一笔账,做兼职每小时才赚不到7元,除去车费和饭钱,所剩无几,花太多时间还会影响学业,得不偿失。他意识到,兼职不是解决之道,只有努力读书、发挥知识才是 “长远之计”,他决定全身心投入学习中,用成绩报答父母,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学习无捷径,功夫不负有心人
“想找胡宇翔?不用打电话,不在图书馆就在自习室!”胡宇翔的同学卢仕敏告诉我们。胡宇翔在自习室里有一个“半固定”的位置,只要晚上没课,7点50分总会拿着书本准时出现在那里,直到晚上11点半才离开,这个习惯他一直坚持到现在。
在胡宇翔的书架上,摞着一沓大书:742页的《民法》、702页的《经济法》以及《商法》《宪法》……法学专业课本“个头”惊人,要背的内容又多又晦涩。刚开始接触法学,课本里连续出现的生僻术语让胡宇翔十分头痛。为了理解并记住术语,胡宇翔反复阅读每一句话,一次次分析课本里的内容,直到自己能理解。他还每天给自己安排看书的任务,不完成绝不回宿舍休息。胡宇翔说:“想想自己的梦想,想想自己的父母,觉得付出再多也值!”
为了缓解压力,胡宇翔每看一段时间的书就听听舒缓的轻音乐,有时还翻看一些文学杂志换换“口味”。常看文学杂志还给他带来额外收获,他的《那一年,走出你的风景》发表于我校相思湖网站,文章《曾今最美》则获得我校2013年 “勤俭节约伴我行”主题征文比赛的三等奖。
“学习没有捷径,需要勤奋再勤奋,需要有长跑的毅力。”胡宇翔从初中起就坚持长跑,他认为学习就像一段长跑,有足够的耐心才能不断向前。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了,翻开课本,他对书上的法律术语不再陌生,轻松就能理解出书本里词句的含义。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去年以15门功课平均分89.23分的成绩位列年级第一,其中最高分100分,获得了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
实践有感悟:愿做基层法律工作者
除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胡宇翔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2014年暑假,他到桂林市临桂人民法院实习。初到法庭,就遇上庭里召开民主生活会,庭长把撰写会议报告的任务交给他。他虚心请教庭长,与法律工作人员交谈剖析、搜集资料,三天之后,他的会议报告获得全体人员签名通过。在法庭实习的日子里,他还学会装订卷宗、写司法文书等日常业务。回校后,新学期的课堂上老师教这些知识的时候,有了实习经验的胡宇翔很快就能学好。
在广西彩虹桥行动中,一次调解村民矛盾的经历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明确的定位。当时他跟随辖区司法所下乡调解两个村子的矛盾,现场“火药味”非常浓:村民分站两方,情绪激动,一些村民手里还握着石块,随时有引发流血冲突的可能。所长镇定地提着扩音器走到两方村民间的空地中,用身体隔开村民,劝导村民先放下手里的石块,安抚他们紧张的情绪,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村民参考。经过耐心调解,两村村民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这次经历让胡宇翔认识到基层法律工作者对村民生活的重要性。而农村地区基层法律工作者数目严重不足的现状,让他成为律师的愿望更为迫切。人员稀缺,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但胡宇翔却充满了信心。“我不仅想成为一名律师,还希望到基层当一名法律工作者。”胡宇翔说。(编辑:班越校对:张云海)